专业代码 082201(不可用于填报)核工程与核技术 普通本科 > 工学 > 核工程类
普通本科
学历层次
四年
修业年限
工学学士
授予学位
-:-
文理比例
85:15
男女比例
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具有核工程与核技术基础知识,能在相关领域从事核工程与核技术方 面的研究、设计、制造、运行、应用和管理工作,并具有创新意识的科技人才。
培养要求: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核工程、核技术及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,接受核工程及核技 术方面的实践训练,具有开展核工程、核技术相关研究、实验、设计建造、运行、管理的能力。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1.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,较好的人文社科和艺术素养及外语综合运用能力;
2.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宽广的技术理论基础知识,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、趋势和需求;
3.了解本领域的法律、法规、标准和导则,具备良好的工程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;
4.通过较系统的专业实验和实践训练,初步具备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主干学科:核科学与技术、物理学、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。
核心知识领域:原子核物理、核反应堆物理、核反应堆热工水力学、核电厂系统与运行、辐射 探测及核信息处理、核电子学、辐射防护与核安全。
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:金工实习、电工实习、电子实习、专业认识实习、生产实习、社会实践、 课程设计、毕业设计(论文)等,一般安排夏季学期。
主要专业实验:核物理实验、辐射探测实验、反应堆热工水力实验、控制与测量仪表实验等。
修业年限:四年。
授予学位:工学学士。